近日,烈山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朋友之间的借贷案件,既化解了案件,又解开了双方的心结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。
2022年8月30日,原被告系朋友关系,被告张某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,向原告孙某借款10000元,原告孙某以现金方式借钱给被告张某。借款到期后,被告未按时还款,后经过原告孙某多次向被告张某追要欠款,被告张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还款。时至今日,被告张某不顾朋友情谊,仍然没有还款,原告孙某无奈之下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原告孙某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在案件受理过后,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卷,发现本案标的较小,案情也并不复杂,通过电话与被告张某取得联系,在沟通过程中,被告张某并不是很配合法官的调解,在这种情况下,承办法官对被告张某耐心阐述了相关法律法规,又从双方的友情基础上寻求调解的突破口,劝说被告张某应当承担应有的责任。被告张某深知原告孙某是一名可靠的朋友,在他最困难的时候,主动向自己伸出了援手,希望能给自己一段时间,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,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,至此双方纠纷被妥善解决。
下一步,烈山区法院将继续贯彻“小案不小办”的司法理念,在审判工作中入情、入理、入心,提高调解质效,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,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。